在城市軟弱圍巖地層中,在淺埋條件下修建地下工程,以改造地質條件為前提,以控制地表沉降為重點,以格柵(或其他鋼結構)和錨噴作為初期支護手段,遵循“新奧法”大部分原理,按照“十八字”原則(即管超前、嚴注漿、短開挖、強支護、快封閉、勤量測)進行隧道的設計和施工,謂之城市地下工程淺埋暗挖技術。
淺埋暗挖技術從減少城市地表沉陷考慮,還必須輔之與其他配套技術,如地層加固、降水等。從工程條件出發,還必須熟悉在不同條件下的馬頭門開挖,斷面變化地段(諸如擴大、爬高、轉彎等)開挖,由明挖進入暗挖的破樁,分部開挖完成及自下而上的二次襯砌前的“托梁換柱”以實現“力的轉換”以確保安全等諸多關鍵技術。
淺埋暗挖的另一個特點是十分講究施工方法的選擇,尤其是地鐵車站多跨結構和大跨結構。一個合理的機構型式和正確的施工方法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。